苏州国五柴油批发,苏州柴油配送公司10月14日讯(业务Q,手机微信:,马万标)山西省工商局日前通报2016年上半年该局对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通告,根据抽查检验结果发现,山西省成品油质量总合格率为81%,质量状况有待提高,市场仍需加强监管。 此次抽检的油品种类有车用汽油、车用柴油、车用甲醇汽油等。省工商局共抽检太原、大同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、忻州、临汾、运城、吕梁等9个市辖区内的315户成品油经营企业706批油品。其中,抽检汽油449批,合格390批,不合格59批;抽检柴油257批,合格182批,不合格75批。 抽检发现的质量问题有硫含量、闪点(闭口)、甲醇含量、苯胺含量不合格等。车用燃油中存在多种硫化物,而硫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指标,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。此次抽检中,有95批油品硫含量不合格,占总不合格数量的70.9%。闪点是柴油的重要安全性指标,闪点越低,发火性越差,且存放越危险,安全隐患大,长期使用闪点不合格的柴油会降低车辆发动机的寿命;甲醇的热值是等体积汽油的一半左右,汽油中甲醇含量**标会增加车辆油耗,同时,对未经改装的发动机的橡胶组件有溶胀性,影响车辆部件安全;苯胺类化合物是一种有效提高汽油辛烷值的非金属抗爆剂,能提高汽油的抗爆性。但是,苯胺类化合物是致癌物质,被卫生部列为高毒性化合物,其燃烧后可生成大量氮氧化合物,严重危害环境,威胁人的生命安全。 山西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,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未认真履行《产品质量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者义务,未建立或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,未严把进货关,油品来源渠道乱,油品质量不稳定;同时,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从非法炼油厂购入劣质油,或购入组分油进行调和,低价投入市场,损害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权益,扰乱正常市场秩序。 对此次抽检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成品油,省工商局已将结果通报相关市工商局,要求市县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,并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监管。同时,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和《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》,及时公示案件查处情况。